上海房屋买卖律师解析二手房买卖纠纷案。
【案件事实】
张想买孔的二手商品房,双方签订了房屋销售合同,张先交付了部分购房款,发现交易房屋已被法院查封,无法办理房屋转让。张起诉孔终止合同,退还购房款。
【判决结果】
法院裁定终止房屋销售合同,并命令孔某返还张某已支付的购房款,诉讼费用由孔某承担。
【律师意见】
上海房屋买卖律师浅谈,本案交易房屋已被法院查封,因此房屋销售合同不能履行,买受人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退还购买款项的,应当予以支持。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第二十八条金钱债权执行,以买受人名义登记房地产,符合下列情形,其权利可以排除执行,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1)在人民法院查封前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销售合同;
(2)在人民法院查封前合法占有房地产;
(3)已支付全部价格,或按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格,剩余价格按人民法院要求交付;
(4)未因买方自身原因办理转让登记。规定,买受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终止查封。
建议购房者在购房前一定要全面了解购房的所有权,必要时要向房管部门查询,以免损失。如有此类纠纷,可以在线咨询上海房屋买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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